首页-> 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正确处理好,依法打击与妥善保护。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打击假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市场,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为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明确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秩序和执法责任;以规范执法行为,实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正确、有效地实施。

  三、执法主体和内设机构的关系。
省局及下属有关机构是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责任主体。各主体的内设机构实行分工责任制,内设机构对主体负责、主体对外承担责任。